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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门庆和潘金莲谋害了武大,又花钱搞定了验尸的仵作团头何九。没有了障碍,两个人肆意停眠整宿,饮酒作乐。西门庆脱下潘金莲的一只绣花鞋儿,拿在手里,放一只小酒杯在里面,吃鞋杯耍子。这种奇特的爱好在现代人看来,简直匪夷所思。古代女子缠小脚,脚部骨肉腐烂,兼之古人并不是每日洗脚,那鞋里可以想象是什么味道。

西门庆并非唯一的“逐臭之夫”。元末东南诗坛的领袖杨铁崖也是他的同好。据陶宗仪《南村辍耕录》里载,他常常在酒席间让小脚妓女脱下鞋子,把酒杯放在鞋中,宾客们轮流饮酒,名曰“金莲杯”。他的朋友倪云林有洁癖,传说他每次沐浴洗涤,都要换上十来次水。穿衣则反复振衣,生怕落上灰尘。别人坐过的凳子也是擦了又擦。明代画家崔子忠曾画过一幅《云林洗桐图》,画里正是这位倪云林,长身玉立,让僮仆洗濯庭院里种植的碧桐。清露晨流,新桐初引,是何等清新雅致的境界。有一天,他们俩在一个朋友家里喝酒,杨铁崖又张罗着轮饮金莲杯,愤怒的倪云林掀翻了桌子,拂袖而去。

据说此种低级趣味起源于宋人。宋郑獬《觥记注》曰:“双凫杯,一名金莲杯,即鞋杯也。”大概也是恋物癖的一种,极端的不止是要喝鞋杯耍。明人苏之平写过一首《咏绣鞋》,其中有句:“南陌踏青春有迹,西厢立月夜无声”,被人取了外号“苏绣鞋”。愿得将身化锦鞋,男人们恨不得自己就化作那只小小的三寸弓鞋。

同为宋人,却也有另外迥异的趣味。南宋林洪所著的《山家清供》,是当时的一部饮食书。书中记载谢奕礼把香橼一分为二,制成酒杯,斟上天子赐的御酒,筵席之间,飘着淡淡清芬。熟了的橙子亦可以做酒杯,将金黄色的橙子切成两半,挖掉里面的内瓤,代杯饮酒,这样的酒杯有个好听的名字“软金杯”。

在最日常的生活里,发掘出种种雅人之致,正是中国士人的千古时尚。他们并不像今天的中国人,一味以贵(价高)为贵(尊贵)。李渔说“酒具用金银,犹妆奁之用珠翠,皆不得已而为之”。清人梁绍壬也说:“行酒以碧筒为最雅,鞋杯则俗矣。”

碧筒杯起源更早。在《酉阳杂俎》酒食篇里记载,魏历城的地方官郑公慤三伏天常常带着属下去城北的森林里避暑。郑太守想出了一个主意,摘一张大大的荷叶,在中心穿个洞,通过叶柄,使叶柄如象鼻一样弯曲。然后往莲叶里灌酒二升,随从们就从叶柄口轮番饮酒,这就是“碧筒杯”。酒略带着荷香,清雅之极。这项发明很快在当地流行起来。

画家石涛有句诗:“消遣一枝闲拄杖,小池新锦看跳蛙”,心中有了,天地何大。正如古人,在一枝可以看到一枝的风光,小小的一个橙子和一张荷叶,都可以带来特别的满足感。 相反,鼓荡的欲望,膨胀了的需求,只会令人陷入不断追逐的窘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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庄秋水

庄秋水

179篇文章 8年前更新

庄秋水,生于70年代,1998年毕业于北大中文系。微博:http://t.sina.com.cn/1403667177 好美服,耽逸乐, 热爱传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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