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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·奥斯汀不是我的初恋,好长时间都不是。大学外国文学史课堂上,她也不是宠儿——有多少后现代魔幻现实主义需要恋爱,谁会倾心于一个家长里短婆婆妈妈之辈呢?谁喜欢一个写以男人年收入多少镑作为爱情前提的作家呢?那时候我十八岁,满脑子都是浪漫念头,鄙视一切不纯粹不激烈的感情。但是如果我说奥斯汀现在是我的最爱,即使不是事实,也只是稍稍夸张了一下而已。没错,阅读奥斯汀,需要一定的可能还带有痛苦的生活历练,需要学会抛开盲目的情感睁大眼睛观察一下周边的生活。

没有一本书能让我看得咯咯直笑,除了《傲慢与偏见》。第一次读《傲》时,有许多地方匆匆带过。印象最深刻的无非是达西先生第一次求婚那颇具戏剧性的一幕,以及结尾有情人终成眷属。在那个满是悲剧情怀的年龄,觉得这样的故事一点也不够劲儿,甚至庸俗得要命。然后,在不同的年龄,不同的心境下又读过两三遍,每次都觉得又有新发现。这一次我觉得和奥斯汀心心相印,留恋在她的字句里不想出来——她对那些主人公的讥诮反讽,其风趣开胃之处,让人吃得下一整块蛋糕(辛辣得让人能容忍一切甜腻)。

为此,我去看了两遍《Becoming Jane》,老实说,对这部电影我不敢恭维。编剧的意图应该是探讨简·奥斯汀何以成为简·奥斯汀,通过她的作品里臆造一个她自己的背景。从现存唯一一张奥斯汀的照片看,安妮·海森薇当然更为漂亮。当然她也更热情勇敢,但似乎更像个健康活泼无所畏惧现代女性。我觉得还是奥斯汀的后辈毛姆更了解她。她的生活经验有限,局限在外省社会的一个小圈子里,对当时社会状况十分满意。其实,奥斯汀最大的特点是她无与伦比的幽默感,这在女性作者中可不多见。电影里似乎这点可没有表现。她才不相信为爱走天涯这样的事情。女人结婚当然要考虑爱情,但经济状况也必须考虑,这是她的真实想法,也是那个时代,和所有时代的真相。奥斯汀可不是个感伤的浪漫主义者。她说出了日常生活的局部真相,对人性最透彻的了解,这才是她的伟大之处呢。

简·奥斯汀在世时,英国是由摄政王统治。这位摄政王很喜欢奥斯汀的作品。他很巧妙地通过第三者表示自己的欣赏,希望下一部作品能献给他。所以《爱玛》题词:呈献于摄政王殿下 蒙殿下恩准 谨以最最崇高之敬意将此拙作献予摄政王殿下 殿下忠诚恭顺谦卑之仆人 本书作者。摄政王藏书室负责人还建议她写大一些的题材。毕竟她那个时代,法国革命,恐怖时期,拿破仑崛起,件件都是了不起的大事。可是她一件都不写。“我不写传奇。我必须保持自己的风格,继续走自己的路,虽然在这条路上我可能永不会再获成功。我却相信在别的路上我将彻底失败。”奥斯汀给这位负责人的信中说。她实在太自谦了,她的六部小说让她成为和莎士比亚比肩的人物,虽然这六部小说没有一部是写大事情的,它们无非是说一些居住在乡村的贵族(当然是贵族中的中下阶层)男女们跳舞社交谈恋爱说闲话等等一些日常生活。

她的故事说不上多精彩——如果这个精彩是指情节离奇曲折跌宕起伏的话。伊丽莎白和她姐姐简当然是“灰姑娘”的后人。惟一的不同是她们穿着符合时代的剧服,和住在彭贝里的达西王子在舞会上相见。争吵,闹点小别扭,一连串的误会,最后终于心心相映结成眷属。当然,奥斯汀的小说不像童话故事那么有象征意义,不过她写的确实是普遍的现实和普遍的人性。“无论如何,各处的生命都是大体相同的。你知道,出生、长大、与其他人接触、竞争、然后是结婚和生孩子……”阿加莎·克里斯蒂在《寓所迷案》里借马普尔小姐之口说。我觉得阿加莎的这位女侦探,肯定从奥斯汀那里学到不少,或者说她们的生活环境接近,又都聪明敏捷,自然看待事物的眼光也很一致,对人生的见解也异曲同工,尽管她们两人一个喜欢拉拢青年男女的爱情,一个却钟情钻研谋杀案的细节。

奥斯汀是乡下庄园里的女巫,预言生活中即将发生的真相,并满意地看着生活其中的人们逐步实现。她比荒原上的三姊妹更洞察时间所播的种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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庄秋水

庄秋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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庄秋水,生于70年代,1998年毕业于北大中文系。微博:http://t.sina.com.cn/1403667177 好美服,耽逸乐, 热爱传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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